|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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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布置和要求,我委于8月3日起组织专班人员对区定点屠宰场、吴家山地区集贸市场、超市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为让广大的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我委屠管办从源头抓起,一是组织屠宰执法队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巡察,一旦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有私屠滥宰的苗头,当日查证,三天内进行处罚。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肉品流通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格要求屠宰场按照操作规范和肉品检验规程进行生产、检查,对经检疫不合格猪源一律拒绝进入屠宰场宰杀,对宰杀后经检疫,查验不合格的肉品一律不准出场,并进行化制消毁,确保合格肉品上市流通。今年元至七月未发生一例肉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对吴家山中心集贸市场、北冰洋、中百等超市重点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单位要以“诚信经营、质量安全”的经营理念为宗旨,牢固树立“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吴家山中心集贸市场由于功能不配套,经营环境较差,有些经营者借助这样的场所散发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市场建立健全了质量自检体系,聘请了专业检测人员,每日持证上岗,随机抽样,登记造册,对检测的结果公示于众,对农药超标蔬菜以及不合格的食品予以封存、销毁。中百吴家山购物超市坚持“质量安全为根,企业信誉为魂”的经营思路,创建食品安全型超市,成立了“保障质量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监督细化到全店每一个角落,在源头上建立进货、退货检查验收制度,在售卖过程中,实行食品区、生鲜区商品质量自检制度,对在售卖中引起变质的商品及时清理出场,打碎后报损坏处理,确保商品的新鲜度。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们将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自检、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市场开办者责任等制度,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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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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