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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信访科)

综合协调委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会议决定事项和上级及委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委内行政及党群目标管理督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分办、督办协调工作;负责

工商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委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创一流机关、综合治理、对口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商企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委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经贸委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接待、政务信息、拥军优属、后勤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商品流通、餐饮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对工商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实施国家、省、

市、区有关工商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组织“普法”教育活动;负责起草委工作安排、总结、重要综合性材料和领导讲话材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区“三电”工作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年度调控指导计划,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及监测分析,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突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

体系,并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负责紧急情况

下重要物资(原材料、燃料)的调度;负责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和银、企关系;协调工业交通运力和企业生产协作配套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配合

有关单位开展整治“五小”,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现代制造业发展规划,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筹划产业链、企业群的发展,指导全区工业布局;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调度计划,监督全区电力供应与使用;参与全区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筹措电力资源。

负责指导全区工业经济信息系统建设和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教育培训管理;规范指导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建设发展;负责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对外开放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开展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

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及实施规划,承担全区企业信用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进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提出引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拟订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促进建立和完善信用与担保制度;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商贸管理科(市场科、屠宰管理科)

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场垄断的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制定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为规范、行业标准,指导各种经济成份商业企业的协调发展;负责全区内贸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组织城乡市场的开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制定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使用三产业发展基金和市场建设资金;拟订肉、菜、糖等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经营的政策、措施;负责安排重要商品的储备,配合有关部门使用和管理副食品调节基金。

负责商业营销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推进商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工作;负责全区商贸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商贸流通业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商业现代化;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管理;负责实物租赁业、拍卖业、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老旧汽车报废、餐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家电维修行业管理;负责商业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和行风建设;管理区酒类专卖管理处。

指导商业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商业企业,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建设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商业企业对外开放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商业企业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中小企业发展科(行业监管科、科技进步科)

指导、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指导全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机构建设,编制区本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及技术转让和转化等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经营。

指导全区中小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相关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主体,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负责对船舶建造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船舶建造市场;负责对已改制的原区直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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